我和我的另一半都是女孩,当时我们是在大学的时候认识的,好不容易才走到了今天,现在我们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,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,唯一遗憾的就是我们没结婚,因为同性结婚在国内是允许的。不过听说台湾在这方面是合法的,很多同性恋都在台湾等级领取了结婚证,所以我也比较心动,但是就是不知道大陆同性女生去台湾办理结婚证有没有条件?如果有条件,具体有哪些呢?
大陆同性去台湾登记办理结婚证,根据两岸的条例,需要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,同时还要出具户口本以及身份证,才能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,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都是这样。所以如果是大陆户籍,那么是无法办理结婚证的,这点大家要了解清楚。
现行《民法典》考虑的完全是异性婚姻的问题,而台湾同性恋合法不等同于中国大陆内部同性恋合法,并不能代表国家。所以如果是大陆人,在台湾登记之前,这对伴侣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,具体如下所示:
1、两个人需双方或者一方拥有台湾户籍。双方年满法定的婚龄,必须年满18岁。在台湾登记之前,这对伴侣需要先在内地登记,先经过大陆内部的公证才行;
2、还要出具户口本(整本,并不是几页)以及身份证(一代二代均可),,本人无配偶证明和当事人没有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;
3、还需要出示单身证明经海基会验证,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《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》中“声明人”一栏签名或按指印。
Tips:
短期来看,以上这些条件是不会改变的,所以大陆同性女生对于去往台湾结婚的想法还是一时无法实现的,还要在事实来临后观察了。